寄大型機器設備請注意以下內地海關新指引
(2026/07/03)
(2026/07/03)
依据海关总署2026年第77号公告,2026年6月30 日起实施,凡出口8454-8465项下折弯机、车床、铣床、磨床、激光打标机、激光切割机、激光焊接机及具有类似功能的加工设备,采购、收货、报关申报全流程必须核验货物是否涉及两用物项管制范围。若产品要素、用途、参数、功能提供得不够清晰的,海关这边直接退单,系统无法申报上去,海关对货物存疑时,会启动总署层面研判流程,研判过程中可能转人工查验,必要时移送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技术鉴定,处理时间可能长达1至3个月。
违规出口管制两用物项将承担严厉法律责任:
1、货值50万元以上,处以货值5-10倍罚壳;产重的,相关责任人追究有期徒刑刑事责任。
2、追责范围覆盖全链条,工厂、外贸公司.货代、报关行、货主均需连带承担处罚,不存在免责主体。





